一、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起至29日(星期日)止共3天。
二、比賽地點:高雄市國立中山大學海域中心
三、比賽項目:帆船雷射標準型(男生)、帆船雷射輻射型(女生)、開放型風浪板300cm以下具中央板,帆面積6.0m2以內(男生、女生)
四、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五、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05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二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1日(中華民國106年10月26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6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報名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體育與衛生保健組)
(三)報名方式:請按大會所發給之報名表繕打輸入資料後列印,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併同所有報名參賽選手之學生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或學校註冊在學證明書)掃描後,以電子郵件(標題請註明:106學年度大專帆船錦標賽報名表)逕寄至電子信箱:blackman_168@yahoo.com.tw收;請自行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資料內容缺件不予註冊。
詳情請參見附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