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全國學生聯賽(第三、四場)保齡球錦標賽

一、依據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110年11月11日華保協福字第
1100000085號函辦理。
二、第三場賽事定於110年11月13日,假中壢亞運保齡球館舉
行。
三、第四場賽事定於110年12月11日,假中壢亞運保齡球館舉
行。
四、參與旨揭活動之縣屬教職員工,請依照「屏東縣各級學校
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懲處理原則」並本權
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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