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校114學年度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

主旨:申請「本校114學年度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辦法第七條辦理。

二、受理申請案件需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競賽並以競賽期間為114年5月1日至115年5月15日者為限,已有申請過之案件不受理。

三、凡符合本辦法申請資格者請於5月15日前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資料(詳見本辦法第七條)繳交至體育室,本室將擇期召開初審審查會後送本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四、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已公告於本室網頁,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