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屏東縣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
點」辦理。
二、請有意推薦之單位於115年6月30日前,將紙本文件掛號郵
寄至本縣體育發展中心(地址:屏東市勝利路9號),承辦
人周彥君。並將電子檔案同步傳送至電子郵件信箱
(pdc081@oa.pthg.gov.tw),始完成投稿程序。
三、投稿文件請以A4紙張繕打,並裝訂成冊。
四、請由以下單位推薦並彙整送府辦理:
(一)本府教育處。
(二)本縣體育發展中心。
(三)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四)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
(五)本縣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
(六)本縣各鄉(鎮、市)體育會。
五、檢附「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
點」及推薦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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