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校慶盃羽球錦標賽競賽

一、宗 旨:爲促進同學間之交流與情誼,推廣羽球運動風氣,並提升
羽球技術水準,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羽球校隊
三、指導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體育室
四、比賽日期:105年10月24日(一) ~ 105年10月28日(五)
五、比賽地點:孟祥體育館 羽球場
六、比賽組別:
(一) 個人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二) 團體組:男雙、女雙、混雙 (請以系為單位 不可兼點)
七、參加資格:
(一)屏科大105學年度註冊在學學生
(二) 個人組項目加總起來每人限報兩項。
八、報名日期:10月06日(星期四)至10月18日(星期二)截止
九、報名辦法:
於每周一、二、四18:00~20:30孟祥體育館 羽球場找校隊現場繳費報名(報名時請一同繳交費用,否則將不受理報名。)若需於校隊練習時間外報名請打以下電話
0975-721711 隊長 簡鈺軒 或 0974-097402 謝宗訓
十、報名費用:
(一)個人組:單打150元,雙打300元
(二)團體組:750元
(三)請於報名時一起繳交,否則不予受理。

十一、比賽抽籤:訂於10月20日(星期四)晚上6點10分在孟祥體育館 羽球場(校隊練習場)
如未準時出席,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賽程公佈:
訂於10月22日(星期六)公佈於體育館 羽球隊公佈欄,請參賽人員密切注意。
十三、競賽辦法:
(一) 比賽賽制,視報名隊伍數量決定,於抽籤時宣佈。
(二) 所有組別比賽為一局30分,16分換場,平分時不加分。
(三) 如賽程為循環制,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則以得分除以失分論定,大者得勝。如再相同,則以得失分差論定,大者得勝。如再相同,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十四、規則規定:
(一)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
(二) 選手請於出賽前請提早到場,以免影響賽程進行。
(三) 唱名球員出賽逾3分鐘未到視同棄權,時間以大會掛鐘為準,如遇連場給予適當時
間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四) 凡中途無故棄權者,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已賽成績均屬無效。
(五) 球員須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以便檢錄查驗(學生證需蓋有10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
(六) 若球員未帶學生證,可用身分證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並附上一份在學証明或選課表。
(七) 比賽場次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變更。
(八)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十五、獎 勵:1.依報名組數決定錄取名次,頒發獎狀或獎品一份。

十六、抗議規定:
(一)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雙方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如有不
符者則判定該員棄權。
  (二)如有抗議事件,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向大會提出填寫申訴
書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五百元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

十七、聯絡方式:
羽球隊隊長 簡鈺軒 0975-721711

十八、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得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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