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自民國106年5月11日至106年6月10日(通訊申請者已郵籤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於期限內送達或郵寄11167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2號11樓-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委員會收,並依規定繳交105學年第1學期(上學期)學業成績證明(如用影本者應經學校教務處蓋章)、參賽成績證明及2吋半身照片兩張。凡應繳證件不全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審查。 (連絡電話:02-2882-5176或手機0932-384715 洪美玲小姐)。 三、得獎人名單及頒獎日期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