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以下簡稱
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戶籍須設籍本市連續1年以上(即113年
5月31日前設籍本市)之在學學生,且參加113年6月1日至
114年5月31日期間之運動競賽,並符合本要點所訂各項成
績之績優體育選手。
三、本案請依申請作業注意事項提出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一)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學生:由各校將符合資格者之申請表
及相關文件彙整造冊送本局憑辦。
(二)各大專院校及外縣市學校之學生,請本市體育總會轉知
各單項委員會協助彙整造冊送本局憑辦。
(三)本案不接受個人申請,非由上述單位送件者,不予受
理。
四、紙本申請資料請於114年6月18日前免備文郵寄至本局學校
體育科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記「申請體育獎學
金」。造冊電子檔請本市所屬學校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填
報;本市體育總會單項委員會請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AP0644@ntpc.gov.tw),檔名為「○○委員會績優體育
獎學金造冊資料」。
五、隨文檢附「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本要
點核定盃賽一覽表、申請作業注意事項、申請表、申請表
範例、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造冊資料電子檔及學雜費收
費標準簽章範例各1份(附件1至8),前開資料亦可至本
市體育資訊網路中心網頁(https://ntpc-sports.com/)
下載。
六、副本抄送各大專院校,請惠予轉知所屬學生,符合資格者
請洽本市體育總會各有關單項委員會,以利該委員會協助
彙整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