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00008777號函辦理。二、本會大專體總研字第1100003432號函諒達。三、原訂於12月18-19日舉辨,更改日期為: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四、地點:長榮大學(臺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大路1號)五、檢附修正後之參加辦法如附件。